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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合同双方是否都能撤销

赵** 上海-崇明区 合同终止咨询 2025.12.27 11:09:12 464人阅读

重大误解合同双方是否都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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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归属依据误解情况而定。若仅一方存在重大误解,只有该误解方有撤销权;若双方都对合同重要事项有重大误解,双方都有撤销权。
(2)合同一旦被撤销,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
(3)在责任承担方面,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若各方都有过错,需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
遇到重大误解相关合同纠纷,要及时固定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27 16: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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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自己基于重大误解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先确定是否只有自己存在误解,若是,可准备相关能证明误解的证据,如交易时的错误信息记录等,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二)若双方都有重大误解,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同样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
(三)合同被撤销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主动返还财产,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需和对方协商折价补偿的方式。
(四)若存在过错导致对方损失,要积极赔偿对方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12-27 14:3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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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误解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并非合同双方都能撤销。
2.若仅一方重大误解,只有该方有撤销权,如误将赝品当真品签合同,误解方可撤销。若双方都有重大误解,双方都有撤销权。
3.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不能返还就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过错则各自担责。

2025-12-27 14:0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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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误解作出意思表示的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方误解则该方有撤销权,双方误解则双方都有撤销权,合同撤销后需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及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若仅一方存在重大误解,只有该误解方享有撤销权,像误将赝品当真品签订合同,误解方可行使此权利。若双方都对合同重要事项有重大误解,双方都能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取得财产的行为人要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要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担责。若在生活中遇到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13:0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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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归属取决于误解情况。若仅一方存在重大误解,只有该误解方有撤销权;若双方都对合同重要事项产生重大误解,双方均有撤销权。

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此时行为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则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若各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交易中应谨慎审查合同事项,避免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2.若发现重大误解,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3.合同履行中若意识到可能存在重大误解,可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损失扩大。

2025-12-27 13:04:10 回复

对于重大误解的撤销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重大误解的撤销程序是什么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把借贷误解为赠与,把出卖误解为出租。2、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误解。例如,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演出合同等要求有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技能等存在误解,往往会带来较大损失,可构成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落空,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4、对标的物的规格、价格、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当事人带来较大损失,也可构成重大误解。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请求撤销重大误解合同的一般方法:首先,要明确可以撤销的合同类型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5、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然后,向申请撤销合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同撤销权是有时效的,要在1年内向提起或仲裁撤销,才会得到支持。《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何谓“重大误解”?《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一般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对合同关系某种事实因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有双方误解和单方误解之分,前者指双方当事人意图指向的标的不一致或双方对同一合同因素发生认识相同的错误,后者指当事人一方对合同因素的错误理解。重大误解一般以双方误解为原则,以单方误解为例外。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是:1、必须是表意人因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误解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自己的误解,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误解,并非合同法上的误解,当事人因第三人的错误而发生利益上的重大失衡,可按显失公平处理。3、须表意人无主观上的故意。4、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指一般人如果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假使不是由于错误,就不会作出那样的意思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如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2)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认识错误,如以信用为基础的委托合同和对履约能力有特殊要求的合同(承揽、加工合同),如果对当事人的身份发生了误解,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3)对标的物性质的误解,如把赝品当作真品;(4)对标的物质量的认识错误;(5)对标的物价值或报酬的误解。此外,当事人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如果并未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或合同目的的实现,一般不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定性问题上容易混淆。根据民通的意见的规定,采用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表示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和欺诈都包含了表意人的认识错误问题,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误解一方陷入错误认识是由于自己的过失(非故意)造成的,而非受欺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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