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企业在职工发生工伤时,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费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费用类型及责任范围有明确规定,部分支付标准需参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内容执行。
1.停工留薪期相关费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需保持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按月支付;若工伤职工在该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企业需负责护理事宜。
2.伤残津贴支付。对于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职工,企业需按月向其支付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本人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2025-12-27 12:42: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需按月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且该待遇保持不变,保障职工治疗休养期间的收入稳定。
(2)停工留薪期护理责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相关护理工作由所在企业负责,企业可通过直接安排护理人员或承担护理费用的方式履行该义务。
(3)五级、六级伤残津贴支付。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职工,企业需按月向其发放伤残津贴,以补偿职工因伤残导致的收入损失。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支付标准由职工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提醒: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避免因未履行义务引发劳动争议;对于有省级标准的费用,需提前了解当地具体规定,确保赔偿金额符合要求。
2025-12-27 11:27:21 回复
咨询我
(一)停工留薪期内,企业需保持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该待遇。
(二)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护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企业需按月向其支付伤残津贴。
(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本人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
1.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第三十六条规定,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3.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5-12-27 10:51:00 回复
咨询我
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来的工资和各项福利保持不变,企业需每月按时发放。
工伤职工在暂停工作治疗期间如果生活无法自行照料,需要护理的,相关护理责任由其所在企业承担。
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职工,每月可领取的伤残津贴由企业承担支付责任。
因工伤致残被评定为五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企业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发放标准由各省级政府制定。
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自身的赔偿义务,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5-12-27 09:04:3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企业需依法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护理责任、五级六级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赔偿费用。
法律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在工伤保险赔偿中需承担以下具体费用及责任。一是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企业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此期间需要护理的,由企业负责。二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按月伤残津贴由企业支付。三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企业应依法履行上述赔偿责任,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若企业对赔偿标准或履行方式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合规履行义务。
2025-12-27 07:09: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