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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板故意辞退你该怎么结算工资

蒋*** 黑龙江-双鸭山 工资福利咨询 2025.12.27 05:21:23 405人阅读

如果老板故意辞退你该怎么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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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老板故意辞退员工时,工资需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结算,若属于违法辞退,员工还可获得赔偿金。
法律解析:
工资结算应至离职当日,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等应得报酬,绩效奖金等需按公司规定和实际完成情况核算。若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员工可先与老板协商结算工资和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对自身权益是否受损或维权流程不明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2025-12-27 10: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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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故意辞退员工时,工资应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结算,若属于违法辞退,员工还可获得赔偿金。

1.工资结算需覆盖至离职当日,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费等应得报酬。若存在绩效奖金等额外收入,需依据公司既定规定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支付。

2.若辞退行为属于违法情形,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员工可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结算及赔偿相关事宜,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09:3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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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老板故意辞退员工时,工资需按实际工作天数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结算,结算时间截止至离职当日,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等应得报酬,若存在绩效奖金,需依据公司规定及实际完成情况核算。

(2)若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主张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3)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结算及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员工应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辞退相关证明等材料,以便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不同案情的具体处理方案存在差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

2025-12-27 08:2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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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工资结算细节。工资应结算至离职当日,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等应得报酬。若存在绩效奖金,需按公司规定及实际完成情况核算。

(二)判断辞退是否违法。若老板辞退员工无合法理由,比如员工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未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三)明确赔偿金计算方式。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选择维权途径。先与老板协商结算工资和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5-12-27 07:5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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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需按实际工作天数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结清,涵盖正常工时工资、加班费等应得收入,绩效奖金则依据公司规定及实际完成情况核算,结算截止日期为离职当日。

若属于违法辞退,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工资结算及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07:19:2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劳动仲裁管这样的事么?怎么找劳动仲裁才能起作用?答案: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法律意见】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情况的,公司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构成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自己辞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一般口头辞职是无效的,劳动者辞职最好用书面的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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