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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管辖顺序如何确定

熊** 广西-南宁 诉讼管辖咨询 2025.12.26 01:53:28 403人阅读

法定管辖顺序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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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管辖顺序因法律领域不同而存在差异,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各自有明确的管辖规则体系,需结合案件类型及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1.民事诉讼的管辖需依次遵循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及专属管辖规则。级别管辖是首要依据,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按规定管辖具有重大影响或特殊性质的案件。

2.地域管辖是级别管辖之后的关键规则,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如不动产纠纷需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则优先于其他管辖规则适用。

1.刑事诉讼的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可能判处的刑期等因素划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等上级法院按规定管辖特定类型案件。

2.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若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适宜,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5-12-26 06: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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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顺序首先为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2)民事诉讼其次遵循地域管辖规则。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纠纷有例外规定,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可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效力。例如不动产纠纷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受级别管辖和一般地域管辖规则的限制。

(4)刑事诉讼中的管辖顺序首先是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5)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若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提醒:
不同诉讼领域的管辖规则存在差异,遇到案件时需先明确案件类型,再依据对应管辖顺序确定受理法院,避免因管辖错误延误维权;若对案件管辖有异议,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2025-12-26 04:1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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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管辖顺序。首先适用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一般一审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院按规定管辖重大或有特殊影响案件。其次适用地域管辖,通常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可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最后专属管辖优先,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刑事诉讼管辖顺序。首先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一般刑事案件,中院等按规定管辖特定案件。其次地域管辖,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适宜的可由其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5-12-26 02: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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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管辖需按优先级适用规则。首先是级别管辖,基层法院负责多数一审民事案件,中级及以上法院根据规定管辖重大或有特殊影响的案件;其次是地域管辖,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最高优先级,比如不动产纠纷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的管辖划分依据案件特点。级别管辖按案件性质、可能判处的刑期等确定,基层法院管辖一般刑事案件,中级及以上法院管辖特定类型案件;地域管辖以犯罪发生地法院为主,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合适,也可由该法院管辖。

2025-12-26 02: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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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法定管辖顺序规则不同,均包含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划分,民事诉讼还存在专属管辖优先情形。
法律解析:民事诉讼中,管辖顺序先遵循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一般一审民事案件,中院高院最高院按规定管辖重大或有特殊影响的案件;其次是地域管辖,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侵权纠纷可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优先适用,例如不动产纠纷需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刑事诉讼中,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刑期等划分,基层法院管辖一般刑事案件,中院等按规定管辖特定案件;地域管辖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审判更适宜,也可由其管辖。如果遇到具体案件不清楚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或报案,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管辖正确避免耽误案件进程。

2025-12-26 02:20:0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公示催告。进行票据公示催告,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在地。⑦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二、受理人民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三、通知停止支付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四、公示催告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公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间、申报以及在期间内不申报即失权等内容。公告除张贴于人民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申报权利。五、申报权利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向发布公告的人民申报,可以书面申报,也可以口头申报。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内向人民申报的,无论其有无理由或理由如何,人民均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时已有明确的相对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依照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提起票据诉讼。六、判决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七、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提出票据诉讼。

对于公示催告程序该怎样确定由谁管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公示催告程序怎么确定由谁管辖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公示催告。进行票据公示催告,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请人的申请而开始,申请人的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人必须是原合法票据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于申请人因何故对该票据拥有合法权利,则在所不问。②所申请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③票据因被盗、遗失、灭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据持有人掌握时,才能申请公示催告。至于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是否已设定权利,则不是法定条件。未设定权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据上设定权利,从而使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受损,也可以申请公示催告。④必须是相对人不明。相对人明确的,都属于票据诉讼。例如,因票据被涂改、伪造等原因,票据付款人拒绝付款的。⑤申请人必须是票据最后持有人,即票据丧失前持有该票据的人。经过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得提出申请。⑥必须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申请,即票据付款人所在地。⑦必须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二、受理人民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不予受理。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三、通知停止支付为了保证将来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人民在决定受理申请的同时,应书面通知票据付款人停止支付该票据,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票据付款人收到人民的停止支付通知后,应当停止支付。四、公示催告由于票据已被盗、遗失或者灭失,人民无人得知该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原来是否归申请人合法持有,或者有无同该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人民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在3日内发出公告,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票据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公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所申请的票据、申报期间、申报以及在期间内不申报即失权等内容。公告除张贴于人民公共告示栏和票据付款人所在地外,还应登载于发行面比较广的报纸,或者通过诸如电视、电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数人有机会得知公告内容,从而向人民申报权利。五、申报权利同票据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申报权利。只能向发布公告的人民申报,可以书面申报,也可以口头申报。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间内向人民申报的,无论其有无理由或理由如何,人民均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时已有明确的相对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依照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提起票据诉讼。六、判决在申报期间无人申报的,人民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七、对判决可能出现错误的补救由于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一种推定的判决,难保一定正确。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有权以申请人为被告向人民提出票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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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9 23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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