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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飞律师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之一,高分通过统一司法考试。在未成为律师之前,曾经作为一名工程师就职于多种类型的实体企业,包括大型国企、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及欧美独资企业。其中不乏大型央企(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及世界500强企业(阿尔斯通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覆盖的行业有航空工业、化工行业、汽车制造业、轨道交通及电力能源行业。目前江飞律师及其团队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风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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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解散通知有法律效力吗

熊* 重庆-合川区 公司解散咨询 2025.12.25 03:30:43 305人阅读

公司发解散通知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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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出的解散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根据是否履行法定程序来判断,并非所有通知都能产生法律效果。

1.若公司已按法定程序作出解散决议后发出通知,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例如,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且表决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此时通知意味着公司正式进入解散程序,需依法开展清算、债权债务处理等后续工作,相关利益方应配合公司完成清算流程。

2.若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随意发出解散通知,该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解散涉及员工、债权人等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执行。比如,未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决议程序不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要求,此类通知无法产生解散公司的法律效果,公司仍需正常运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5-12-25 08: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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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公司按法定程序作出解散决议后发出通知,如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等要求,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公司进入解散程序,需开展清算等后续工作。

(2)若公司未经法定程序随意发出解散通知,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解散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权益,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如未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决议程序不合法等情形下的解散通知无效。

提醒:
收到公司解散通知后,建议先核实通知是否基于合法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若对通知效力存疑,可要求公司出示相关决议文件,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25 07:0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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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解散通知的法律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若公司已通过法定程序作出解散决议,如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等要求,此时发出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公司需启动清算等后续程序。

(二)若公司未经过法定决议程序,仅随意发出解散通知,则该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公司解散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原因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该情形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025-12-25 05:3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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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通知的法律效力需结合程序判断。若通知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后发出,具备法律效力,标志公司进入解散阶段,需启动清算等后续工作。

若公司未经过法定程序随意发布解散通知,则无法律效力。公司解散涉及多方利益,必须依法操作;未经合法决议或决议流程不合规的通知,无法产生解散公司的法律后果。

2025-12-25 05:0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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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解散通知的法律效力需根据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判断,符合法定程序的通知有效,反之则无效。

法律解析:
判断公司解散通知效力的关键在于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法定程序的通知有效。若公司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且决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等要求,发出的解散通知具有法律效力,此时公司进入解散程序,需开展清算等后续工作。二是未经法定程序的通知无效。若公司未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或决议程序不合法,随意发出的解散通知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公司解散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若你遇到公司解散通知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及应对方式。

2025-12-25 03:58:4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解散。所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公司可以解散。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条款使公司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判决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护袱篙惶蕻耗戈同恭括。最高人民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情形为:(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由此可见,如果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证明存在以上四种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提讼,由判决强制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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