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合同是结算的重要依据,明确其中关于结算的具体条款和约定时间,能为后续维权提供基础。当对方未按约结算时,发函催告是一种有效的书面提醒方式,保留送达凭证可作为对方知晓催告的证据。
(2)若催告没有效果,收集工程相关证据十分关键。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往来文件等能证明工程实际情况和双方权利义务。
(3)协商和调解是相对温和的解决方式,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调解有助于和平解决纠纷。
(4)若协商、调解都无法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保障。诉讼中准确陈述事实、主张权利,并申请造价鉴定,能确定工程价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在维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仔细查看合同,明确其中关于结算的具体条款和约定时间。若对方未按约定结算,发函催告并保留送达凭证,限定对方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结算。
(二)催告没有效果时,收集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双方往来文件等工程相关证据。
(三)尝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四)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准确陈述事实和主张权利,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并结算。同时申请对已完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先明确合同里结算条款与约定时间。若对方未按时结算,发函催告并限定结算时间,留存函件送达凭证。
2.催告没用时,收集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等工程证据。可尝试协商、调解,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介入。
3.若问题依旧没解决,按相关法律向法院起诉。诉讼时准确陈述事实、主张权利,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保障自身权益,维权要按法定程序进行。
结论:对方未依约结算工程款,可先函件催告,催告无果收集证据,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仍无法解决则向法院起诉并申请造价鉴定以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结算工程款,发函催告是一种合理的督促方式,保留送达凭证可作为后续维权证据。收集施工记录、工程量清单等工程相关证据,能为维权提供事实支撑。协商和调解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参与。若这些方式都行不通,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后的保障手段。在诉讼中准确陈述事实、主张权利,并申请造价鉴定确定工程价款数额,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个维权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如果在处理工程款结算问题上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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