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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性违约金的作用是填补违约带来的损失,这种情况下不能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因为补偿性违约金已经覆盖了守约方的损失,若再要求赔偿金,会让守约方获得双重收益,违背损失填补的基本准则。
惩罚性违约金可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使用,但需具备明确依据。当违约行为造成额外损失时,守约方除索要违约金外,还能就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主张赔偿金,不过这类违约金需要合同明确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才能成立。
我国实践中以补偿性违约金为主要形式,惩罚性违约金并不常见,主张相关权益时需先确认违约金的具体性质再采取相应措施。
2025-12-16 06:3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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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使用需分情况判断,补偿性违约金不能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惩罚性违约金在符合条件时可与额外损失的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
法律解析:
补偿性违约金的核心是弥补守约方因违约产生的损失,依据损害填补原则,若已通过补偿性违约金填补损失,再主张损害赔偿金会导致守约方获得双重利益,因此两者不能同时使用。惩罚性违约金的目的是惩罚违约行为,当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时,守约方可在要求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的同时,就超出违约金范围的额外损失主张损害赔偿金。但我国法律体系以补偿性违约金为主,惩罚性违约金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才能适用。若你在处理违约相关纠纷时,对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主张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6 05:24: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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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金与违约金能否同时主张需根据违约金的性质分情况判断。
1.若违约金属于补偿性违约金,其设立目的是填补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通常不能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补偿性违约金已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了填补,若再支持损害赔偿金,会使守约方获得超出实际损失的双重利益,违背损害填补的基本原则。
2.若违约金属于惩罚性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时,守约方可在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额外损失主张损害赔偿金。但我国法律体系以补偿性违约金为主,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作为依据。
2025-12-16 03:4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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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若违约金性质为补偿性,不能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补偿性违约金的作用是填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若同时支持两者,会使守约方获得超出实际损失的利益,违背损害填补原则。
(2)若违约金性质为惩罚性,可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当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额外损失时,守约方可在要求支付惩罚性违约金的基础上,就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主张损害赔偿金。但我国以补偿性违约金为主,惩罚性违约金需有合同明确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才能适用。
提醒:
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性质及适用条件,若对两者能否同时主张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2025-12-16 02:2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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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违约金属于补偿性,不能与损害赔偿金同时主张。补偿性违约金的作用是填补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若同时主张两者,会让守约方获得超出实际损失的利益,不符合损害填补的原则。
(二)若违约金属于惩罚性,且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额外损失,守约方可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但我国法律以补偿性违约金为原则,惩罚性违约金需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该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5-12-16 01:15: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