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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进行二次抵押会被收走吗

杨* 湖北-荆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5.12.14 22:55:17 302人阅读

房产证进行二次抵押会被收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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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产证二次抵押,无需担心房产证被收走,因为一般情况下抵押人可继续持有。
(二)抵押权人保障权益的方式是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会有抵押记录。
(三)主债务到期抵押权人未获清偿时,其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以优先受偿,但不是因二次抵押就收走房产证。
(四)由于各地操作流程和规定有别,办理前要详细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2025-12-15 06: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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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二次抵押,一般不会被收走。二次抵押是在已有抵押基础上再次抵押,办理后房产证通常仍归抵押人。
2.抵押权人通过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保障权益,登记后会有抵押记录。
3.主债务到期未清偿,抵押权人可依法处置抵押房产优先受偿,但这并非因二次抵押就收走房产证。
4.各地操作规定有别,办理前要咨询当地房产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合法合规。

2025-12-15 05:2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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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产证进行二次抵押时,一般不会被收走,抵押权人主要通过抵押登记保障权益,但主债务未清偿实现抵押权时房产可能被处置。
法律解析:
二次抵押是在已有抵押基础上再次设定抵押,办理二次抵押后,房产证通常由抵押人持有。抵押权人保障自身权益的方式主要是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登记后会有抵押记录。当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有权依法以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时候房产可能会被处置,但并非二次抵押就直接收走房产证。由于各地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存在差异,办理二次抵押前要详细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保证操作合法合规。若在房产证二次抵押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2025-12-15 03:2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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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二次抵押时一般不会被收走。二次抵押是在已有抵押基础上再次设定抵押,办理后房产证通常仍由抵押人持有,抵押权人通过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保障权益,登记后会有抵押记录。
2.当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时房产可能被处置,但并非因二次抵押直接收走房产证。
3.各地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存在差异,办理二次抵押前应详细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确保操作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

2025-12-15 01:5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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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房产证二次抵押是在已有抵押基础上再次设定抵押,办理后房产证通常由抵押人持有,抵押权人通过在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保障权益,登记后会有抵押记录。
(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若实现抵押权房产可能被处置,但并非因二次抵押直接收走房产证。
(3)各地二次抵押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规定存在差异。

提醒:
办理二次抵押前要详细咨询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确保操作合法合规。

2025-12-15 00:11:5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一)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1、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2、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3、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4、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5、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6、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7、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个人一般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等;8、如是委托办理的,准备好经办委托书原件别忘了提供受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9、准备好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并按填好申请书各项内容,加盖双方公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10、最后带上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办理即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一)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1、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2、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3、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4、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5、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6、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7、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个人一般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等;8、如是委托办理的,准备好经办委托书原件别忘了提供受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9、准备好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并按填好申请书各项内容,加盖双方公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10、最后带上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办理即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土地使用权二次抵押如何进行(一)具体来说是由各地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规定而定了,一般来说可按如下操作流程进行:1、首先一般需取得第一抵押权人同意该第二次抵押事宜的证明材料原件;2、要弄清楚需办理二次土地抵押的土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或是有在建工程的等,如有地上建筑物、其他负责无的,应准备好其合法产权证明材料,如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需先办理房产或在建工程的抵押登记;3、抵押双方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对需抵押的土地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提醒一下有房产或在建工程的一般亦需评估);4、抵押双方签订好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物清单等,如果土地、房产共同抵押或多宗土地抵押的,须明确土地(各宗)抵押贷款额;5、如涉及土地分割、分摊的一般需要提供土地分割评估、抵押范围图原件,分割、分摊土地抵押一般须经抵押双方盖章确认后再到当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办理;6、抵押权人出具的地价确认证明原件;7、准备好抵押双方的资格确认材料,企业一般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个人一般提供个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等;8、如是委托办理的,准备好经办委托书原件别忘了提供受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9、准备好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并按填好申请书各项内容,加盖双方公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领取或在网上下载);10、最后带上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受理点办理即可;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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