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报销无需等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认定为工伤后,治疗工伤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能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药费;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职工可要求单位承担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
提醒:
职工要注意保留好医疗费用相关票据,以便顺利报销。不同工伤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认定工伤后,若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标准,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可直接申请医药费报销,无需等劳动能力鉴定。
(二)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三)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要求单位支付费用,单位不支付,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1.做完工伤认定就能报销医药费,不必等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在职工工伤治疗后,伤情稳定且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才进行。
2.认定工伤后,治疗费用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单位依法缴纳保险费的,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未缴纳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支付,先从基金支付,再由单位偿还。
结论:
做完工伤认定后可先报销医药费,不必等劳动能力鉴定,费用支付根据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定。
法律解析:
职工发生工伤,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医药费报销不依赖此鉴定。若认定为工伤,治疗工伤费用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由单位偿还。这保障了职工在工伤后的权益,使其能及时获得治疗费用。如果遇到工伤报销方面的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做完工伤认定后可先报销医药费,不必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在伤情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医药费报销不受此限制。
认定为工伤且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职工做完工伤认定后,及时收集医药费相关票据,按流程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用人单位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避免承担职工工伤费用风险。
3.若用人单位未支付费用,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单位偿还,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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