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调整一般需当事人主动提出异议。当事人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减少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裁决。若当事人未请求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不主动干预,因为违约金条款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否主张调整是当事人权利,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事人若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要及时提出调整异议,维护自身权益。
2.提出异议时应收集好实际损失等相关证据,以便在裁决中争取有利结果。
3.要熟悉法律规定和裁决考量因素,合理提出调整请求。
法律分析:
(1)违约金调整需当事人主动提出异议,这是因为违约金条款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否主张调整是当事人的权利。
(2)当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请求适当减少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量并裁决。
(3)若当事人未提出调整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不会主动调整,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提醒:
若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要及时提出调整异议,以免权益受损。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认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要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调整异议,避免因未主张而无法调整。
(二)提出调整请求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实际损失的相关材料,如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凭证、预期利益受损的证明等,以帮助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衡量。
(三)在陈述时,要详细说明合同的履行情况、自身的过错程度等综合因素,便于法院或仲裁机构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1.违约金调整需当事人主动提出异议。当认为约定违约金过高,可请求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履行、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因素,按公平和诚信原则裁决。
2.若当事人未请求调整,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不主动干预。因为违约金条款体现意思自治,是否调整是当事人权利,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3.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要及时提出调整异议。
结论:
违约金调整需当事人提出异议,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不主动依职权调整,认为违约金不合理应及时提出异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当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请求适当减少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因素,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并裁决。由于违约金条款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否主张调整是当事人权利,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若当事人未提出调整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常不会主动调整。所以,若觉得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要及时提出调整异议。如果在违约金问题上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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