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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六年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赵** 重庆-渝北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12 16:16:49 387人阅读

分居六年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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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分居六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一方有不当行为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可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多为共同财产,分居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各自所得通常也属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归个人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若您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或遇到难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21:1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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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六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分居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各自所得通常也属共同财产,而个人财产归个人。
2.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另一方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3.建议双方在离婚时保持理性,积极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若协商困难,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当事人应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2 19:5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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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分居六年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有两种。首先可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大多是共同财产,即便分居期间,若无特别约定,各自所得也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不过个人财产仍归个人,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提醒:
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复杂,建议在处理时保留好财产相关证据。若情况特殊,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2 19:2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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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六年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先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案,尽量达成一致协议。
(二)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明确财产性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避免将个人财产错误分割。
(四)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若发现可保留证据,在分割财产时争取让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此类行为,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12 17:42: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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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居六年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多为共同财产,分居无特别约定,各自所得也属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像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
3.若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可起诉再次分割。

2025-12-12 16:36:47 回复

同居关系当事人对基于婚姻关系而既有利益和可期待的利益是得不到的,因为一旦“离婚”,不会按离婚处理,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这两种的结果是大不一样的。离婚就要按夫妻共有财产来分割财产,而同居就不享有夫妻财产分割的权利。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同居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具体可以参考以下方式:(一)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二)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三)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四)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当今社会,男女没有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已经不足为奇,男女双方因关系不和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也非常寻常。提醒注意的是,由于同居关系自始无效,这就导致了同居关系解除时财产分割的复杂性,甚至有些在同居期间还有了孩子。当财产纠纷和抚养权问题相互交叉出现时,当事人非常有必要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因为过于复杂的问题,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有条不紊的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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