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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病遭辞退该如何赔偿

岳* 北京-顺义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12.11 13:17:33 417人阅读

员工生病遭辞退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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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被辞退,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明确保障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依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员工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病假证明、辞退通知等证据,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员工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1 18:0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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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若遇到在法定医疗期内被辞退的情况,首先尝试和单位心平气和地谈赔偿,明确告知单位其行为违法,应按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若协商不成,员工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病假证明体现处于医疗期、辞退通知证明单位的辞退行为等。

(三)凭借收集好的证据,可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行政部门介入处理;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12-11 16:3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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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生病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3.员工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收集合同、病假证明、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2025-12-11 15:0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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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员工生病在法定医疗期内被辞退,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员工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辞退。若在此期间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劳动合同、病假证明、辞退通知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也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2-11 15:0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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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法定医疗期内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员工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无果,员工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病假证明、辞退通知等。
3.之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这些途径,员工可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12-11 13:26:55 回复

请病假遭辞退赔偿标准具体项目有之前的工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最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请病假遭辞退赔偿标准具体项目有之前的工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最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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