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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已完成登记的不动产权证能撤销,符合特定情形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撤销后原证失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存在几种可撤销已登记不动产权证的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登记错误、当事人用虚假材料如伪造证明文件骗取登记,以及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使原登记失去效力,这些情况下都能撤销。撤销程序启动需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登记有误的材料。登记机构审查属实会启动撤销,若经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构也会执行,撤销后原不动产权证就失去效力。如果遇到不动产权证相关问题或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10 21: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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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在特定情形下可撤销。可撤销情形有: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致登记错误;当事人用虚假材料如伪造证明文件骗取登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使原登记失去效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若发现上述可撤销情形,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并提交证明登记有误的材料。
2.登记机构收到申请后应认真审查,情况属实则启动撤销程序。
3.若涉及行政诉讼且法院判决撤销登记,登记机构需执行判决。
4.撤销完成后,原不动产权证即失去效力,相关各方应及时处理后续事宜。
2025-12-10 20:5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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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完成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在特定情形下可撤销。因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登记错误,这类错误并非当事人原因,为保证登记准确性,可撤销。
(2)当事人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违背了登记的真实性原则,严重破坏了不动产登记秩序,这种情况下登记应被撤销。
(3)当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原登记失去效力时,登记也需撤销,以遵循司法裁判的权威性。
(4)撤销程序可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提供证明登记有误材料,经审查属实则启动撤销;若经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构需执行,撤销后原证失效。
提醒:申请撤销不动产权证时要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0 20:3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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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发现已完成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存在可撤销情形,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尽快收集能证明登记有误的材料,如登记机构失误的相关记录、虚假材料的鉴定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等。
(二)携带收集好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撤销申请,配合登记机构的审查工作。
(三)若登记机构不配合撤销,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凭借法院判决要求登记机构执行撤销。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应当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后,依法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2025-12-10 19:42:3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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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可撤销,以下情况可操作:
1.不动产登记机构失误,如登记错误。
2.当事人用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如伪造证明文件。
3.生效法律文书使原登记失效。
撤销时,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登记机构申请,提交证明材料。机构审查属实会启动程序。若经行政诉讼判决撤销,机构应执行。撤销后,原证失效。
2025-12-10 19:33:3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