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若觉得约定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二)合同未约定时,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像房价上涨差价可作为损失主张。
(三)因违约产生的中介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可要求违约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若新房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标准,按约定执行。不过,若约定的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高太多,当事人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2.若合同没约定,损失赔偿额应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合同履行后可拿到的利益。像因房价波动,守约方错过低价购房,房价上涨差价可作为损失索赔。
3.若违约使守约方有中介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也能要求违约方赔偿。
结论:
新房合同单方面违约赔偿有约定按约定,过分高于损失可请求调整;无约定则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可得利益及合理费用。
法律解析:
在新房合同中,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违约赔偿就按此约定执行。不过,若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要是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标准,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像因房价波动错过低价购房时机的差价损失就能主张赔偿。同时,因违约产生的中介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也能要求违约方赔偿。如果在新房合同违约赔偿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房合同单方面违约赔偿需区分合同是否有约定。若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按约定执行,但过分高于造成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合同未约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像房价上涨部分差价可作为损失主张。同时,违约导致的合理费用如中介费、律师费等,也可要求违约方赔偿。
为应对此类情况,建议如下:
1.签订新房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及计算方法,降低不确定性。
2.守约方发现对方违约可能造成损失,及时收集证据,如房价波动证明、费用支出凭证等。
3.若对赔偿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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