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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和父母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雷** 上海-长宁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8 02:00:28 468人阅读

儿子和父母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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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遵循协商优先原则,家庭成员可自行确定各自财产份额。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成员的出资情况、对家庭财产的贡献等因素进行裁判。
(2)父母去世后的遗产分割,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有遗嘱,就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通常情况下,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适当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少分或不分。

提醒:
家庭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08 06:0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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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先由家庭成员自行协商确定各自财产份额,在协商过程中要秉持公平、合理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出资情况、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裁判。

(二)父母去世遗产分割:有遗嘱的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执行,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共同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则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5-12-08 05:58: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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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父母财产分割有两种情况。
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家庭成员可自行协商份额,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参考出资、贡献等因素判决。
父母去世后遗产分割,有遗嘱按遗嘱执行;无遗嘱按法定继承,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通常均等分配。但特殊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会被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会少分或不分。

2025-12-08 04:2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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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儿子与父母财产分割分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和父母去世遗产分割两种情形,前者可协商或由法院裁判,后者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法律解析:
在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家庭成员能自行协商确定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出资、贡献等因素作出裁判。当父母去世涉及遗产分割,若有遗嘱,就严格按遗嘱执行;若没有遗嘱,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要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一起共同继承遗产。通常情况下是均等分配,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则应少分或不分。财产分割问题复杂且涉及诸多法律细节,若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遇到疑问或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8 02:38: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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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与父母财产分割分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和遗产分割两种情形。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家庭成员可先协商确定各自份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依据出资、贡献等因素进行裁判。
2.若父母去世涉及遗产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配偶、父母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

建议在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家庭成员尽量友好协商,避免伤了亲情。涉及遗产分割,应尊重遗嘱,遵循法定继承的公平原则,保障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025-12-08 02:11:33 回复

儿子离婚竟分割父母房产A、B夫妻关系。2004年,二人购买房产一套,并以A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2008年4月,儿子李山与翁慧结婚,婚后二人居住在该房内。由于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打架,2013年5月,二被告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时,二人协议,家庭所有财产(其中包括居住的房屋)归被告翁慧所有。同年6月,A和王梅听说情况后,找到翁慧要求返还房产,遭翁慧拒绝。2014年3月,无奈之下的两位老人将儿子和翁慧诉至法庭,要求翁慧返还房产。被告翁慧辩称:二被告结婚后,就一直住在该房内,说明此房产已属于被告夫妻共同所有,所以二被告有权处分,不同意返还。子女离婚能否分割父母的房产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原、被告争议的房产是二原告出资购买于二被告结婚前,且登记在原告A名下,被告虽长期在该房内居住,但由于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二被告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房的所有权仍然归原告所有;二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将二原告的房产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处分,其行为是违法的,二被告离婚时有关该房产处分的协议是无效的,被告C据该协议取得上述房产没有法律依据,应予返还。

解答如下,先要看是不是属于爸爸和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那么子女可以分割的也只有房子的一半,属于父亲的那一半不可以继承。如果全部都是属于母亲的个人财产,那么就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如果你外公外婆还健在的话)、子女(2儿2女)、配偶(你父亲)可以分得的是整个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是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房产。同样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是平分。1.过户需要支付一笔钱。但是可以明确产权。那就要看你自己选择了。如果你不办过户,父亲过世后,子女当然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自动获得房子的继承权。2、可以。但是需要做个公证,证明父亲和两个女儿放弃继承权,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两个儿子。然后再拿着公证协议去房管局变更产权。费用的话一般会因为房价、所在地以及其他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3.在遗产还没有分割时,属于他的各位继承人共同所有。注意呀,继承法中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并不是说老婆去世所有的财产都归丈夫所有,其他继承人全部都没有继承权呀。最多只是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分割完后丈夫从妻子那里获得的继承的那一份,加上原本属于自己的那半份,对整个房产所占的份额最大而已。4、第一,房产不可能全归父亲所有,这一点我已经说明了,他即使立了遗嘱,也只是对自己所拥有的那一份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有效,超过部分无效。如果想要将遗产全给两个儿子,除父亲外,还要经过其他共有人(2女)同意将房子过户给2儿子,自己放弃对房子的任何权利,还有,2儿子也要写上自己愿意接受继承。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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