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中区法律咨询 > 渝中区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对离婚时房产分割不认可怎么办

对离婚时房产分割不认可怎么办

严* 重庆-渝中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7 14:34:45 427人阅读

离婚房产分割不认可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渝中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渝中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情形下,一方若对协议里房产分割条款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起诉撤销。不过只有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才会支持撤销请求,否则会驳回诉讼请求。
(2)诉讼离婚时,若对一审法院房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判决已生效,在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等法定情形下,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否则再审申请可能不获支持。

提醒:
对离婚房产分割不认可而采取法律行动时,要注意收集有力证据,且严格遵守上诉、申请再审等法定期限,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7 18:57:06 回复
咨询我

(一)协议离婚情况:若对协议里房产分割条款反悔,可在协议离婚后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若法院审理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诉讼请求会被驳回。
(二)诉讼离婚情况:对一审法院房产分割判决不服,在判决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若判决已生效,在法定期限内可申请再审,但要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有误等法定情形,不然再审申请可能不被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5-12-07 17:30:23 回复
咨询我

1.协议离婚:若对协议里房产分割条款不满,可在离婚后起诉撤销。不过,法院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会驳回诉求。

2.诉讼离婚:对一审房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上诉。若判决已生效,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需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有误等法定情形,否则申请可能不被受理。

2025-12-07 16:55:44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对离婚时房产分割不认可,协议离婚可在离婚后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诉讼离婚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上诉,判决生效后有法定情形可申请再审。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协议离婚时,若一方对房产分割条款反悔,可起诉撤销协议,但法院只有在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才会支持。诉讼离婚中,对一审房产分割判决不服能在规定时间上诉;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需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等法定情形。这体现了法律既保障当事人对不合理分割的救济权,也保证司法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若遇到离婚房产分割相关问题,对法律适用和自身权益把握不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12-07 15:38:41 回复
咨询我

对离婚时房产分割不认可,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处理。协议离婚后,一方对房产分割条款反悔,可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若法院未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诉讼离婚中,对一审房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十五日内上诉;若判决已生效,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但需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有误等法定情形,否则再审申请可能不被支持。

解决措施及建议如下:
1.协议离婚后反悔起诉前,应尽力收集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
2.诉讼离婚不服一审判决,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上诉,准备好上诉状和相关证据。
3.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需积极寻找新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

2025-12-07 15:38:1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房产分割的认定问题解答如下,离婚房产分割的认定1.父母出资购房赠与一方作为父母在赠与前要把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两点内涵:一是如果子女已婚,父母为自己子女小辈夫妻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为是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二是对父母的“明确表示赠与”,须在办产权证之前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佳形式是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产权证之后或在小辈夫妻面临离婚时才签订的赠与合同,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非自己子女一方的合法权利。本案中女方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该房产中的三分之一产权应当认定为小夫妻俩共同财产。2.婚前公房婚后买下产权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单位福利政策分配取得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承租”的公房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单独购买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房的,离婚时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使用权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人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3.婚后购房财产份额不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并规定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夫妻共有财产制。把握夫妻财产约定制,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该书面形式是明确的、惟一的。如果夫妻婚后购房,产权证的权利人记载在男方一人名下,如事先没有明确、惟一的书面约定,该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当平分。4.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首付20%,以抵押贷款80%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而产权证则记载在付首付方名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依然为付首付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依然为付首付方的债务。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另一方对于付首付方的借款,付首付方应当予以归还另一方。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