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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

郑* 陕西-宝鸡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5 06:16:27 423人阅读

父母离婚房产归属权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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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母离婚后房产归属有多种情况,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首付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对于房产归属的判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因其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资金来源为个人,所以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首付部分体现了首付方的前期投入,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有双方的贡献,所以房产归首付方但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是基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投入,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体现了对各方出资的尊重。如果在父母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2-05 13:5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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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房产归属依不同情形而定。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其名下,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归首付方,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协商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依实际情况判决。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夫妻可在婚前或婚后就房产归属签订协议并公证。
2.涉及房产分割协商时,留存出资证据。
3.协商不成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5-12-05 12:1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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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身名下,此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其购买行为在婚前完成,产权清晰明确。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产虽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获得房产方需补偿另一方,这是对婚后共同投入的合理分配。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得房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4)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提醒:
处理离婚房产分割时,要注意保留购房出资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05 10:5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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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房产购买时间和出资情况,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明确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以及各方出资比例。
(二)查看房产登记情况,确定房产登记在谁名下。
(三)若为婚后共同财产且协商分割,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
(四)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5-12-05 09:1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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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子归首付方,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3.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分,可协商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4.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025-12-05 07:19:4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1、孩子小,一般判归女方抚养2、孩子过了母亲的抚育期后,一般看哪方抚养能力更好3、孩子有自我分辨能力后,自主选择跟哪一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对于父母离婚后,房子归属于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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