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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过户的房产归谁所有

陈* 山西-太原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04 13:19:24 311人阅读

婚后过户的房产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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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父母过户房产
若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属子女个人财产;未明确表示,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属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过户
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

3.夫妻之间过户
无特别约定,属共同财产;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归该方所有。

2025-12-04 19:3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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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后过户的房产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父母过户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为个人财产,未明确则为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过户,按登记情况分别按份共有或属共同财产;夫妻间过户无特别约定为共同财产,有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后房产过户的归属认定有其法定规则。一方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时,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体现了赠与人的意思自治,该房产就作为个人财产;未明确时,从公平和保障夫妻双方权益出发,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过户,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能合理反映各方的贡献,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表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夫妻间过户遵循约定优先原则,无约定按法定为共同财产,有约定则依约定。如果在婚后房产过户归属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04 18:2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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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过户房产归属依不同情况而定。一方父母过户房产,明确仅赠与自己子女,属该方个人财产;未明确表示,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过户,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之间过户,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归该方所有。

建议在房产过户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对于一方父母赠与的情况,可通过书面声明确定是否仅赠与自己子女。夫妻之间过户,若有特殊约定也应书面记录,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025-12-04 17:26: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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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若明确表示仅赠与自己子女,该房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未明确表示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过户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通常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之间过户房产,无特别约定时,一般仍为夫妻共同财产;过户时明确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该方所有。

提醒:在涉及婚后房产过户时,要明确赠与意图并留存相关证据。不同情况的房产归属判定复杂,建议咨询以分析具体案情。

2025-12-04 16:19: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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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父母过户房产时,要明确赠与意愿。若只想给子女个人,应通过书面等方式明确表示,避免日后产生房产归属纠纷。
(二)双方父母出资过户房产,要注意登记情况。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名下,以确定房产的共有形式。
(三)夫妻之间过户房产,如有特别约定,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属,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025-12-04 15:15:32 回复

一、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物业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看出:1、开发商没有计入销售成本、公摊面积的车位或车库其所有权归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给小区内的业主使用。此时所得的上述停车费应根据约定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2、若开发商利用业主共同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并进行收费的,此时所得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二、小区地下停车库归谁所有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现代化社区大量出现。因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车位收费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对此,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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