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离婚冷静期需夫妻双方共同参与,这是为了确保双方是在自愿且深思熟虑的情况下做出离婚决定。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会发放受理回执单,自此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
2.冷静期的设置给予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若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原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申请书。
3.建议夫妻在决定离婚前充分沟通交流,避免冲动行事。在申请离婚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也应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让当事人清楚了解离婚冷静期的意义和流程。
法律分析:
(1)申请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确保了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有明确的协议约定。
(2)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一步骤是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保障程序的规范性。
(3)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这为夫妻双方提供了一个反悔和重新考虑的机会。
提醒:申请离婚冷静期过程要确保双方都充分了解流程和自身权益,冷静期内决定撤回申请需谨慎,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申请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带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没问题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从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是冷静期。
(四)在冷静期内,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且要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申请离婚冷静期要夫妻双方一起去。双方自愿离婚的,得签书面离婚协议,再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会初审提交的材料,无误后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从拿到回执单起三十天是冷静期。冷静期内若一方反悔,可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