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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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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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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的构成主体是谁

邓** 重庆-璧山区 职务类犯罪辩护咨询 2025.11.30 16:02:44 301人阅读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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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徇私枉法罪的构成主体限定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这明确了该罪主体的特殊性,将犯罪主体范围缩小到特定职业群体。
(2)在不同司法环节,各职责人员都可能因徇私枉法而构成此罪。侦查人员若出于私情私利让无罪者受追诉;检察官在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徇私;法官审理案件时枉法裁判;监管人员为私利枉法,这些行为均符合该罪的主体行为特征。

提醒:司法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杜绝徇私枉法行为。若涉及相关法律疑问,因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分析。

2025-11-30 21:09: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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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自身,应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学习,时刻牢记自身职责,杜绝因私情、私利而枉法的行为,保持公正廉洁。
(二)司法机关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徇私枉法行为。
(三)鼓励公众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徇私枉法的线索,可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5-11-30 19:3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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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徇私枉法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涵盖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2.侦查环节,公安等有侦查权人员,因私情私利让无罪者受追诉,构成此罪。
3.检察环节,检察官审查起诉时徇私枉法,符合主体条件。
4.审判环节,法官审理案件枉法裁判,可成为犯罪主体。
5.监管环节,监管人员为私利枉法,可能触犯该罪。

2025-11-30 18:5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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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这些人员在各自职责环节徇私枉法可构成该罪。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司法工作人员包含具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在不同司法环节,这些人员的履职行为受到法律严格约束。侦查人员若对无罪之人使其受追诉,检察官在审查起诉中徇私枉法,法官审理案件时枉法裁判,监管人员为私利枉法,都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这体现了法律对司法公正的维护,确保司法权力不被滥用。如果在生活中,你对徇私枉法罪或司法工作人员的相关法律行为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2025-11-30 17:31: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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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徇私枉法罪的构成主体限定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不同司法环节中,这些人员若徇私枉法都可构成此罪。
2.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加强司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使其自觉抵制徇私枉法行为。
-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司法人员的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
-强化外部监督,鼓励公众、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司法公正。
-加大对徇私枉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2025-11-30 16:34:39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在我国是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总称。人民是国家的,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负责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公、检、法三机关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审判的;(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审判的;(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5)其他枉法裁判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好人。(二)徇私枉法罪的概念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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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6 735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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