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亲属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申请复议,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特定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复议机关审查后做出相应决定,亲属需积极配合。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亲属若不满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时需提交包含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的申请书以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亲属与伤亡职工关系证明等材料。复议机关受理后会审查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可能撤销、变更或维持原决定。所以,亲属在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证据和信息,对争取有利复议结果很关键。若您在工伤认定复议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亲属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申请复议,要按规定步骤操作以争取有利结果。
1.申请复议: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阐明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附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亲属与伤亡职工关系证明等材料。
2.复议审查:复议机关受理后,会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若原决定有误,可撤销或变更;若合法合理,则维持。
3.配合复议:复议过程中,亲属要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证据和信息。
建议亲属仔细准备申请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配合复议时,及时提供所需证据,以增加复议成功几率。
法律分析:
(1)亲属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申请复议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需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提出。这是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和法律关系的稳定性。
(2)申请复议要向特定机关提出,即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申请时需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清晰阐述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还要附上相关材料,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亲属与伤亡职工关系证明等,这些材料是支持复议申请的重要依据。
(4)复议机关会审查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撤销、变更或维持原决定的处理。亲属在复议过程中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证据和信息,有助于复议机关全面了解情况。
提醒:申请复议的时间节点很关键,错过60日可能丧失复议权利。不同案情所需证据和信息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把握申请时间:在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避免逾期无法申请。
(二)明确申请机关:可向作出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准备申请材料: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清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附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亲属与伤亡职工关系证明等材料。
(四)配合复议审查:复议机关受理后会审查原行政行为,期间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证据和信息。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专业解答对于一些内部的行政行为或者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是其他处理决定。也就是说需要提起诉讼的情况下,那么是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如果想要申请的话,必须要满足行政复议的条件,才会进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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