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保待遇纠纷在特定情况下可进行行政诉讼。当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发放社保待遇等行政行为中,参保人觉得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就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例如社保经办机构拒绝支付或支付保险金不足,以及对参保人员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定存在异议等情形。
(2)行政诉讼有前置条件,需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参保人应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若社保纠纷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未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一般通过劳动争议途径解决,而非行政诉讼。
提醒:
遇到社保待遇纠纷,要明确纠纷性质,正确选择解决途径。若涉及行政行为争议,记得先进行行政复议。不同案情解决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参保人若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在审核、发放社保待遇等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如拒绝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保险金、对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定有异议,可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二)对复议决定不服,再以社保经办机构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若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未足额缴纳社保等问题,通过劳动争议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1.社保待遇纠纷可行政诉讼。参保人若认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发放待遇等行政行为侵犯自身权益,像拒绝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保险金、资格认定有问题等,能以该机构为被告起诉。
2.进行行政诉讼前需先行政复议。即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结果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社保缴费基数、未足额缴纳等纠纷,走劳动争议途径,而非行政诉讼。
结论:
社保待遇纠纷在一定条件下可行政诉讼,参保人对社保经办机构行政行为有异议,经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后可起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社保缴费问题通常走劳动争议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待遇审核、发放等方面的行政行为,若侵犯参保人合法权益,参保人可提起行政诉讼。像社保经办机构拒绝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保险金,以及对参保人员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定有异议等情况,参保人能以该机构为被告起诉,但需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社保缴费基数、未足额缴纳社保等纠纷,一般通过劳动争议途径解决。如果遇到社保待遇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专业解答民事权益诉讼时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从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益受损及知悉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亦从其规定。损害超过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
专业解答倘若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您有权随时发起诉讼申请,然而,诉讼亦是有时间限制的。关于人寿保险方面的诉讼,其申请时效应在五年内提出;而就其他类型的保险合同而言,则需于两年内递交至法院以要求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专业解答社保待遇发放纠纷是行政诉讼。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劳动者退休之后关于社会保险发生纠纷之后是属于行政方面的一些纠纷,因此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而不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专业解答我们在上班期间,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受到了工伤的伤害,我们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等的待遇。工伤保险让我们在受到伤害后,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待遇行政纠纷裁决不服怎么办?我们可以在仲裁后,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复议的结果依然不满意,可以在15日内提起行政的诉讼。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专业解答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行政诉讼提起的情形包括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而在特殊情形下,则可能仅为一年。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案件的诉讼时效都不应超过二十年。所谓诉讼时效,即指权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那么他将失去这些请求权的特有法律保护制度。当诉讼时效期满后,权利人所丧失的是其在实体层面上的请求权,换言之,即胜诉权。 然而,程序上的请求权并不会因此而消失,权利人仍然有权继续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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