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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未出资转让届满后,若受让人知情,公司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担责,受让人担责后可向未出资股东追偿。若受让人不知情,担责后可向转让人追责。
2.公司还能依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
3.解决措施与建议:公司要加强对股东出资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未出资问题并沟通解决;在股权转让时,应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明确出资情况,降低后续风险;受让人在受让股权前,要做好尽职调查,了解股权出资情况。
2025-11-21 15: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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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股东未出资且转让股权期限届满,若受让人知情,公司可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保障公司资本充实,维护公司正常运营。
(2)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为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股东逃避出资责任损害债权人权益。
(3)受让人承担责任后,若知情可向未出资股东追偿;若不知情可向转让人追责,以平衡受让人利益。
(4)公司可依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促使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提醒: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如实披露出资情况,受让人受让股权前要谨慎审查。若涉及此类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1-21 14:3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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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受让人知情,公司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担责后可向未出资股东追偿。
(二)若受让人不知情,承担责任后可向转让人追责。
(三)公司可依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作合理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承担了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规定虽主要针对担保责任追偿,但法理适用于受让人承担责任后的追偿情形,类比适用于受让人向未出资股东或转让人追偿的情况。
2025-11-21 12:4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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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未出资且转让股权期限届满,若受让人知情,公司可要求股东出资,受让人连带担责。公司债权人也能让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内担责,受让人同样连带,受让人担责后可追偿。
2.若受让人不知情,担责后可向转让人追责。
3.公司可依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新股优先认购等权利合理限制。
2025-11-21 11:1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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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股东未出资且转让股权期限届满,受让人知情则与股东对出资义务及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知情可向转让人追责,公司还可限制未出资股东部分权利。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且转让股权期限已到,若受让人知晓此情况,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能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不过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未出资股东追偿。若受让人不知情,承担责任后可向转让人追责。并且,公司可依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或有更多法律方面的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2025-11-21 09:45: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