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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补偿费
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2,山坡地10元/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2,山坡地8元/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2,山坡地6元/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2,山坡地5元/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2,山坡地16元/2;
2018-04-04 18:5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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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以山西省为例,《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对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规定做出具体规定(可作参考 )。那么这就是水库搬迁林地补偿标准了。
2018-04-04 18:45: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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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水库企业搬迁补偿标准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
2020-11-06 11:33: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