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过户的赠与房产,若无特别约定,归受赠方,离婚时不分割。
2.未过户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公证过的除外。
3.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人能撤销。
4.婚姻期间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为共同财产,按原则分割;明确只归一方,属个人财产,不分割。
结论:
离婚时赠与房产处理分多种情况,已过户且无特别约定归受赠方;未过户赠与人一般可撤销,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公证赠与除外;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可撤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为共同财产,明确只归一方为个人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所以赠与房产已过户,若无特别约定,房产归受赠方,离婚时不分割。而在房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通常能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公证的赠与不可随意撤销。附条件赠与,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依法撤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若未明确归属,按共同财产分割;明确归一方则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大家在离婚涉及赠与房产处理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离婚时赠与房产处理分多种情况。已过户且无特别约定,房产归受赠方,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未过户时,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3.附条件赠与,条件未成就,赠与人可撤销。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视为共同财产,按共同分割原则处理;明确只归一方则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解决措施和建议:赠与房产时应明确约定,最好进行公证。若涉及附条件赠与,要清晰写明条件。夫妻间赠与明确归属,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分析:
(1)已过户的赠与房产,若无特别约定,所有权归受赠方,离婚时不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意味着房产已完成产权转移,法律上认可其归属受赠方。
(2)未过户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此类赠与受一定限制,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3)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撤销。这为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保留了撤销权。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的视为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明确只归一方的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提醒:离婚时处理赠与房产要留意赠与协议约定和房产过户情况,不同情形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已过户的赠与房产,若无特别约定,离婚时归受赠方,不参与分割,双方应遵循该结果处理房产。
(二)未过户的赠与房产,赠与人通常可撤销赠与,但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赠与人可按规定行使撤销权。
(三)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赠与人可收集条件未成就的证据来撤销。
(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未明确只归一方的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明确只归一方的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双方可据此协商或诉讼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专业解答离婚协议中明确赠予的房产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赠与未过户的房产仍属赠与方;父母全资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分割;婚前购置婚后还贷房产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分割简易。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配偶父母赠与的房产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如赠与合同明确指定给单方,则归个人所有。涉及房产的其他书面协定将根据约定处理,优先适用。
专业解答赠予子女的房产如经赠予,不受婚姻变动影响,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需通过法定程序,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确保子女独立持有。离婚时,子女房产不可分割。
专业解答关于房产公证能否异地进行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房产所有者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由选择在房产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区的公证机构提出房产赠与公证的申请。具体而言,房产赠与公证的申请地点由房产所有者自行决定。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有的房产,选择协议离婚时,可签署房屋赠与协议,无偿转让给子女。随后,双方持离婚协议到公证机关办理产权分割公证,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所有权。完成税费支付并经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审核后,可申领证件。如房产归一方所有,受让人可独立完成上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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