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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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夫妻关系终结,双方不再有法定继承权。
2.法定继承方面,女方父母或子女离世且无遗嘱,女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遗产;若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去世后女方能代位继承。
3.遗嘱继承时,被继承人立遗嘱把财产留给女方,女方可按遗嘱继承。
4.丧偶儿媳若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结论:
离婚后夫妻不再相互享有法定继承权,女方可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方式发生财产继承,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也可继承公婆遗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双方法定继承权随之消失。在法定继承方面,当女方的父母、子女去世且未留遗嘱时,女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继承他们的遗产;若女方有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去世后女方可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若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明确将财产留给女方,女方可依据遗嘱继承。此外,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这些规定保障了公民在不同情况下合理的财产继承权益。如果您在财产继承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离婚后女方财产继承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特定情形下继承公婆遗产三种情形。法定继承中,女方父母、子女去世未留遗嘱时,女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其遗产;若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女方可代位继承去世兄弟姐妹子女的遗产。
2.遗嘱继承方面,若被继承人以遗嘱明确把财产留给女方,女方可依遗嘱继承。
3.特定情形下,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建议女方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继承事宜时,及时收集和保存能证明自己继承权的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若遇到继承纠纷,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后夫妻法定继承权消失,女方若要继承财产,法定继承是重要途径。当女方的父母、子女离世且未留遗嘱时,女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依法继承他们的遗产。
(2)若女方有兄弟姐妹先于父母去世,在兄弟姐妹的子女去世后,女方能够代位继承相关遗产。
(3)遗嘱继承方面,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女方,女方可按照遗嘱继承规定获得相应财产。
(4)特殊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提醒:
财产继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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