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居间人成功促成合同成立,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需依照约定支付报酬。即便之后合同终止,通常居间人无需退还已收取的居间费用,因为其已完成居间服务的主要义务。
(2)若居间人未能促成合同成立,其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不过,若双方有约定,居间人可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对居间人付出成本的一种合理补偿。
(3)若合同因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而导致终止,居间人不仅要退还已收取的居间费用,还不能再要求支付报酬,这是对其不诚信行为的法律约束。
提醒:在签订居间合同前,双方应明确约定费用支付和退还的具体情形。遇到居间费用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要按约定支付报酬,即便合同后续终止,通常不用退还居间费用。这种情况下,居间人已完成工作,报酬应得。
(二)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按约定让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若合同因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终止,居间人要退还已收取的居间费用,并且不能要求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需按约定支付报酬,即便后续合同终止,通常也无需退还居间费用。
2.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按约定让委托人支付必要的居间活动费用。
3.若因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致合同终止,居间人要退还已收费用,且不能再要求报酬。
结论:
合同终止时,居间费用是否退还分情况,促成合同成立一般不退还,未促成可请求必要费用,因居间人过错致合同终止需退还且无报酬。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要按约定支付报酬,即便之后合同终止,通常无需退还居间费用,这是对居间人促成交易的认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虽不能要求报酬,但能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保障其合理成本。而若合同因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终止,居间人应退还已收费用,且不能要求报酬,这是对其不当行为的约束。如果遇到合同终止居间费用退还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终止时居间费用是否退还取决于不同情形。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需按约定支付报酬,即便合同后续终止,一般不用退还居间费用。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不过可依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若合同因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终止,居间人应退还已收费用,且无权要求报酬。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居间费用的支付条件、退还情形等内容,避免后续纠纷。
2.居间人应诚信履行义务,如实提供信息,避免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3.委托人发现居间人有违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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