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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过户实为赠与的认定是什么

张** 西藏-拉萨 合同纠纷咨询 2025.11.03 11:53:47 499人阅读

买卖过户实为赠与的认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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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目的是认定买卖过户实为赠与的重要依据,若双方真实意思是无偿给予房产,就与普通买卖有本质区别。
(2)付款情况可佐证赠与事实,正常买卖中买方需按合同支付购房款,若未支付且卖方未催款,或款项往来异常,如很快回流,就不符合买卖交易习惯。
(3)当事人关系有参考价值,亲属间更易出现以买卖之名行赠与之实的情况。
(4)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反映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对认定也有帮助。一旦证明是赠与关系,法律会按赠与规定处理房产纠纷等相关权利义务。

提醒:在处理此类情况时,注意保留能反映真实意思的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1-03 17:42: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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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认定买卖过户实为赠与时,可从合同目的判断,若双方本意是无偿给房,而非买卖交易,可作为重要依据。
(二)查看付款情况,若买方未按合同付款,卖方也不催款,或者款项往来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如很快回流,可佐证赠与事实。
(三)考虑当事人关系,亲属之间出现此类情况的可能性较大。
(四)收集双方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反映真实意思的证据,辅助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5-11-03 16:31: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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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买卖过户实为赠与,可从合同目的判断,若双方本意是无偿给房而非买卖,可作为依据。
2.付款情况很重要,买方未按约付款、卖方未催款,或款项往来异常,可佐证赠与。
3.当事人关系有参考价值,亲属间更易出现此类情况。
4.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反映真实意思的证据,也有助于认定。若能证明,法律按赠与关系处理纠纷。

2025-11-03 16:25: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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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买卖过户实为赠与需从合同目的、付款情况、当事人关系、相关证据等多方面认定,若能证明,法律按赠与关系处理相关权利义务。
法律解析:
在判断买卖过户是否实为赠与时,合同目的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双方本意是无偿给予房产,就可作为认定依据。付款情况也极为关键,若买方未依合同付款,卖方未催款,或款项往来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像款项很快回流等,能佐证赠与事实。当事人关系方面,亲属间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此外,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反映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对认定也有帮助。若能证实双方以买卖之名行赠与之实,法律会按照赠与关系来处理相关权利义务,比如房产出现纠纷时,会依据赠与相关规定解决。如果在这方面存在疑惑或者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3 14:28: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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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过户实为赠与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认定并处理。
1.认定依据:合同目的方面,若双方真实意图是无偿给予房产而非买卖,可作为认定基础;付款情况很关键,买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卖方未催款,或款项往来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能佐证赠与事实;当事人关系有参考价值,亲属间更易出现此类情况;双方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反映真实意思的证据,同样有助于认定。
2.处理方式:若能证明是以买卖之名行赠与之实,法律会按赠与关系处理相关权利义务。在房产出现纠纷时,会依据赠与的相关规定解决问题。

建议涉及此类情况时,提前收集聊天记录、款项往来凭证等证据,确保能准确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避免后续纠纷。

2025-11-03 13:51:55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所述:1、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法》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对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风险的转移时间等都有重大意义。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什么合同是诺成合同,什么合同是实践合同,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交易习惯来确定,中国的《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的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因此,经济合同都是诺成合同。所以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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