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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合同签订显失公平,受损害方首先可选择与对方协商。通过平等沟通交流,重新对合同条款进行约定,目的是达成一个双方都认可且公平的协议,这种方式较为温和,能避免冲突。
(2)受损害方也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但撤销权存在除斥期间限制,一旦逾期不行使就会消灭。
(3)若合同最终被撤销,其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双方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若一方存在过错,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提醒:
受损害方需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逾期导致权利消灭。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30 18:3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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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对方协商:和对方积极沟通,重新商定合同条款,以达成公平的协议,让双方的权利义务更加平衡。
(二)行使撤销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但需留意撤销权有除斥期间限制,超过时间不行使就会消失。若合同被撤销,自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返还依据合同获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10-30 16:37: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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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同签订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与对方协商,重新商定合同条款,以达成公平协议。
其次,可行使撤销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但撤销权有时间限制,逾期则消灭。
若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双方要返还财产,有过错方需赔偿对方损失。
2025-10-30 16:0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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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签订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约定条款,也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法律解析:
当合同签订显失公平时,法律赋予了受损害方相应的救济途径。与对方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通过沟通重新确定合同条款,能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公平协议。而行使撤销权则是更为有力的手段,受损害方有权在规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一旦合同被撤销,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但需注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限制,逾期不行使就会消灭。如果在合同签订中遇到显失公平的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30 14:3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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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采取协商和行使撤销权两种办法解决。协商能重新约定条款,达成公平协议;行使撤销权则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但有除斥期间限制。
1.协商解决:受损害方应积极与对方沟通,重新约定合同条款,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协议。这种方式能避免法律程序的繁琐,节省时间和成本。
2.行使撤销权:受损害方若要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要注意除斥期间,逾期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后,双方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
2025-10-30 14:18: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