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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下班路上自已摔伤了,厂里要负责任吗?

ask****348 江苏-常州 工伤认定咨询 2025.10.28 18:08:10 460人阅读

你好,我老婆在下班路上自已摔伤了,厂里要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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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工伤,需要负责。

2025-10-30 07:4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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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2025-10-28 19:45: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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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在下班路上自己摔伤,厂里通常不用担责。因为认定工伤需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自己摔伤不属于这种情况。不过,可看看厂里有无给买商业意外险等保障。若有,能按保险合同申请理赔。要是厂里没给买社保,导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厂里可能要承担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2025-10-28 18:22:18 回复

企业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断腿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断腿,因为应当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上班途中骑车摔伤是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医疗费按医疗保险规定办理,企业按不低于当地最多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法制办和最高人民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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