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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未按时支付咋办

贺* 宁夏-固原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0.26 03:58:55 433人阅读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未按时支付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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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未按时支付,劳动者第一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能在友好的氛围中尝试解决问题。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力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赔偿,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此方式借助了行政力量施压。
(3)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若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要注意时间节点,申请仲裁和起诉都有规定期限。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0-26 09:30: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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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以和平方式要求其尽快支付赔偿。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法律另有规定,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5-10-26 08:33: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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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合同解除赔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支付。

2.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年内提出。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2025-10-26 07:1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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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可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当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未按时支付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权。首先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会让其加付赔偿金,以此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特殊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对具体法律适用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05:47: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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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未按时支付,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协商是首要选择,可要求单位及时支付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付则单位需加付赔偿金。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年内提出。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情况,可在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起诉。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协商时要保留好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申请仲裁和起诉要注意时间节点,避免错过维权时效。

2025-10-26 04:49:10 回复

1、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2、“克扣”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无故拖欠”是指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三、《规定》第15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四、《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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