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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江* 河北-沧州 合伙联营咨询 2025.10.26 01:35:18 420人阅读

合伙做生意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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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若合伙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债务,合伙人要用个人全部财产偿还,且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偿还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应承担份额。
(2)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通常不执行合伙事务,若参与经营控制,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分担亏损时,有约定按约定比例;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担。

提醒:
在参与合伙时,要明确合伙类型及自身责任承担方式。签订合伙协议时,清晰约定亏损分担比例,有限合伙人避免随意参与经营控制,以免承担不必要风险,具体情况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6 05:4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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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普通合伙人,要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因为需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充分了解其他合伙人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同时,在经营中要合理控制风险,避免过度负债。
(二)有限合伙人要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不随意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无限连带责任。
(三)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亏损分担比例,避免后续出现纠纷。若未约定,要及时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按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025-10-26 04:38: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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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责任承担有别。

2.普通合伙中,若企业财产不足以偿债,合伙人要用个人全部财产清偿,且每人都有义务还全部债务,偿还后可向他人追偿自己应担份额。

3.有限合伙里,普通合伙人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若有限合伙人参与经营控制,可能担无限连带责任。

4.合伙人按协议比例分担亏损,无约定或不明的,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担。

2025-10-26 03:5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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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亏损分担按协议或法定规则处理。
法律解析:
在普通合伙企业里,若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债务,合伙人要用个人全部财产来偿债,且每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偿还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同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实际参与经营控制,可能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关于亏损分担,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担。若在合伙经营中遇到债务承担、亏损分担等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26 03:1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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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二者责任承担方式差异明显。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债务时,合伙人要用个人全部财产偿还,任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债务,偿还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限合伙企业里,普通合伙人同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若有限合伙人参与经营控制,可能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合伙人在参与合伙前,应充分了解不同合伙类型的责任承担方式,谨慎选择。
2.签订明确的合伙协议,清晰约定亏损分担比例,避免后续纠纷。
3.有限合伙人要严格遵守不执行合伙事务的规定,避免因不当参与经营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2025-10-26 02:18:33 回复

对于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能怎么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债务的承担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并且如果允许其只对以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就会出现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存在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不同责任的两种合伙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将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通常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法规定,就有效---即法无禁止即有效。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的,这一做法并不违法。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仅是在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外效力的表现形式,即新老合伙人即使存在内部协议,对不知情的第三人债务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老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对内效力表现在:为了防止原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新合伙人虽然与老合伙人一道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新合伙人依据双方的“新合伙人不承担入伙前债务”的约定,就其承担部分向老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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