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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医院赔偿后怎么要求追责

余** 湖南-常德 医疗事故赔偿咨询 2025.10.25 06:51:58 315人阅读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后怎么要求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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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赔偿医疗纠纷损失后,先成立内部调查小组,全面调查纠纷,确定责任主体,判断医护人员有无违规、未尽注意义务等过错。

2.若医护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纠纷,按内部规章给予纪律处分,像警告、记过、降职等。

3.根据人员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部分赔偿费用。涉及刑事责任,及时报案追究。

4.总结经验,完善内部管理与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防类似纠纷再发生。

2025-10-25 11:4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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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医院赔偿医疗纠纷损失后,可通过成立调查小组确定责任主体、处分有过错医护人员、要求相关人员担责、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完善管理体系来追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医疗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医院赔偿医疗纠纷损失后,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相关责任进行追查。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能准确确定责任主体,判断医护人员是否存在过错。若医护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医院依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纪律处分有法可依。要求责任人员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费用,是对医院损失的合理弥补。而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报案依法处理是维护法律权威和患者权益的必要举措。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不仅是对此次纠纷的处理,更是为了防范未来类似纠纷的发生。如果大家在医疗纠纷追责等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5 10:3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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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赔偿医疗纠纷损失后可多维度追责。先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全面调查纠纷确定责任主体,判断医护人员有无违反诊疗规范、未尽注意义务等过错。

具体追责方式如下:
1.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纠纷的医护人员,依内部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像警告、记过、降职等。
2.根据相关人员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费用。
3.若涉及刑事责任,如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医院要总结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出现。

2025-10-25 10:01: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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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医院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全面调查是确定责任的重要步骤。通过调查判断医护人员是否有违反诊疗规范、未尽注意义务等过错,这是后续追责的基础。
(2)对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纠纷的医护人员,医院依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纪律处分,有助于规范医护人员行为,维护医院管理秩序。
(3)让相关人员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费用,体现了责任与后果相适应原则,能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
(4)涉及刑事责任时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是依法处理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正确做法,能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
(5)医院总结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可从制度层面预防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提醒:医院在追责过程中要确保调查公正、处理合法合规。不同医疗纠纷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25 09:0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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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医疗纠纷调查,确定责任主体,查看医护人员有无违反诊疗规范、未尽注意义务等过错行为。
(二)若医护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纠纷,按内部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像警告、记过、降职等。
(三)根据相关人员过错程度,要求其承担一定比例赔偿费用。
(四)涉及刑事责任,如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五)总结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和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避免类似纠纷再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若医护人员违反此规定导致医疗纠纷,医院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依规向有过错的医护人员追偿。

2025-10-25 07:31:0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后果出现后一段时间,患者通过某种途径知道权利被侵害(即知医院有过错)时,也可以作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但最终损害后果出现后超过20年患方未的,丧失胜诉权。同时,如果患者有证据证明其在三年内曾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或双方经第三方调节机构调解的,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医疗纠纷怎样向医院要求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提讼三种途径。(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二)提讼:到立案庭发讼,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赔偿款项金额和细节,以便其日后审核。(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委托的鉴定机构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四)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打医疗官司,律师作用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为你维权处理。医疗事故怎么索赔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医疗纠纷怎样向医院要求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提讼三种途径。(一)诉前准备工作: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根据《侵权责任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需要提供尽可能的对方过错的证据,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二)提讼:到立案庭发讼,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根据以往经验,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赔偿款项金额和细节,以便其日后审核。(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委托的鉴定机构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四)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打医疗官司,律师作用很重要,建议委托律师为你维权处理。医疗事故怎么索赔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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