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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是否担责取决于其有无过错。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保障乘客安全是应尽义务。若因公交公司方面原因,如司机急刹车、未及时清理车辆湿滑地面等,导致乘客滑倒骨折,公交公司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
若乘客滑倒源于自身原因,像注意力不集中、自身疾病等情况,且公交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若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乘客可收集乘车凭证、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5-10-24 08:48: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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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保障乘客安全是其基本义务。当因公交公司自身原因,如司机急刹车、未及时清理车辆湿滑地面等,导致乘客滑倒骨折,公交公司存在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要对乘客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进行赔偿。
(2)若乘客滑倒源于自身因素,像注意力不集中、自身疾病等情况,并且公交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那么公交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3)当双方在责任划分上有争议时,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乘客可收集乘车凭证、现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乘客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若双方对责任认定分歧大,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24 07:06: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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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公交公司是否担责的关键在于其有无过错。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保障乘客安全是应尽义务。如果是公交公司方面的问题,像司机急刹车、车辆湿滑未清理等导致乘客滑倒骨折,公交公司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关费用。
(二)若乘客滑倒源于自身原因,比如注意力不集中、自身有疾病等,且公交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错,就无需担责。
(三)若双方对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乘客可收集乘车凭证、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2025-10-24 05:1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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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交公司是否担责,关键看有无过错。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要保障乘客安全。
2.若因公交公司原因,像司机急刹车、未及时清理湿滑地面,致乘客滑倒骨折,公交公司要担责,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3.若因乘客自身原因滑倒,且公交公司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4.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乘客可收集乘车凭证等证据起诉维权。
2025-10-24 05:1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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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交公司是否对乘客滑倒骨折担责取决于其有无过错,如因公交公司原因致乘客受伤需担责,若因乘客自身原因且公交公司无过错则无需担责,有争议可协商或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当因公交公司方面的原因,像公交车司机急刹车、车辆湿滑未及时清理等,导致乘客滑倒骨折,公交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若乘客滑倒系自身注意力不集中、自身疾病等原因,且公交公司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有过错,公交公司无需担责。若双方对责任划分产生争议,可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乘客可收集乘车凭证、现场证人证言等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类似事件中遇到法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10-24 04:23: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