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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梁** 吉林-四平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10.16 17:11:12 320人阅读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如何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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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上班途中发生车祸,本人非主要责任可认定工伤,这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保障。比如一些在上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况,只要符合此条件就能认定。
(2)工伤认定申请有时间限制,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同时要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3)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认定工伤后,在伤情相对稳定时,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劳动者可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多样。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不同工伤情况赔偿有所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6 22:0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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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确保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准备好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明确赔偿责任。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若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5-10-16 21: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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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途中遇车祸,本人非主要责任可认定工伤。要在事故发生1年内,由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及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保部门受理后60日内出认定结果。

2.认定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单位缴了工伤保险,费用大多由基金支付;没缴则单位担责。

2025-10-16 20:30: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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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发生车祸可认定工伤,经认定和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缴保险则由单位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申请工伤认定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保行政部门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认定工伤后,在伤情相对稳定时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单位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对工伤认定、赔偿等方面存在困惑,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6 19:0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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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车祸可认定为工伤。认定后能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认定:事故伤害发生起1年内,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后,一般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2.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时,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3.待遇享受: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费用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单位担责。

建议及时收集证据申请认定,单位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降低自身风险和保障职工权益。

2025-10-16 18:33:33 回复

员工下班变更回家路线,途中遇车祸算工伤吗问:上个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我上完班骑自行车回家,正好碰到一位同事让我捎他一程。于是我就走另一条路,把他送到后,我就独自往家赶。在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侧面来的一辆小面包车相撞,我的胳膊和头部受伤住院了。我向单位提出工伤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用,但单位说我下班没有按时回家,却绕远路送他人,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从而拒付医疗费用。请问律师,单位的这种说法有依据吗下班搭载同事变更回家路线遇车祸真的不算工伤吗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职工在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你在送完同事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它相关法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遭遇机动车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判断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应当考虑适当增减时间和变更路线是否存在合理的事由及原因,即是否存在符合常理的情形以及适当变更路线、增减时间与遭遇机动车事故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机械、精确地理解上下班时间和路线。你正常下班后回家途中,顺路搭载同事相应变更原来回家路线,延长相应回家时间,未违反常理,符合工友之间相互协助、关爱的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且下班送同事与你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属于适当增加回家时间、变更回家路线的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范畴,事由合理,故你在同事中途下车后继续返家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职工上班途中车祸,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职工头天旷工,与第二天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上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发生车祸,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在合理时间与路线,或者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法制办和最高人民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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