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因女职工怀孕将其辞退,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上班四个月怀孕,若无过错情形,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解除。
2.若女职工被辞退,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四个月应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建议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保障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权益,用人单位不能以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与她们的劳动合同。
(2)上班四个月怀孕,只要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单位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3)当女职工遭遇违法辞退,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以工作四个月为例,正常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提醒:
女职工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女职工上班四个月怀孕,若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女职工要保留好被辞退的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聊天记录等。
(二)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表明自己的诉求。
(三)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通常,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将其辞退。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按无过失辞退、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合同。
2.上班四个月怀孕,若无严重违纪等过错,单位辞退属违法解除。
3.被辞退后,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或无法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工作四个月,正常补偿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赔一个月工资。
结论:
一般情况下,上班四个月怀孕,若无过错,单位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赔偿金。
法律解析:
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上班四个月怀孕,只要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单位辞退就违反法律。若被辞退,女职工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时,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该女职工工作四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违法解除则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您在类似情况中遇到问题,对相关法律权益不太清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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