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全责方只走保险不赔钱且耽误交通的情况,应先留存证据并移车,再联系保险公司理赔,若理赔受阻可投诉或诉讼维权。
2.具体处理措施:
-迅速拍照记录车辆位置、碰撞部位、受损情况等现场证据,然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处,防止拥堵加剧。
-联系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催促其尽快定损理赔。若赔偿款能弥补损失,接受正常理赔即可。
-若全责方或其保险公司拖延不理赔,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若投诉后仍未解决,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定损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1)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有义务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当全责方只走保险不赔钱且耽误交通时,受损方首先拍照留证并移车是正确的做法,这既固定了证据,又避免加重交通拥堵。
(2)联系全责方保险公司督促定损理赔是合理的后续步骤。若保险公司正常理赔,能弥补损失,事情可顺利解决。
(3)若全责方或其保险公司拖延不理赔,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管机构可促使保险公司履行职责。
(4)若投诉仍无法解决,受损方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判决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司法强制力保障受损方权益。
提醒:
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各类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迅速固定证据并移车。拍摄事故现场的车辆位置、碰撞部位、受损情况等,然后把车移到不影响交通处,防止交通拥堵加剧。
(二)与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及时联系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催促其尽快定损和理赔。若赔偿款能弥补损失,事情解决。
(三)投诉维权。若全责方或其保险公司拖延不理赔,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四)法律诉讼。若投诉后仍未解决,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定损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全责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1.事故发生后,快速拍照记录车辆位置、碰撞处和受损情况,然后把车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防止拥堵。
2.联系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催促定损理赔。若赔偿能弥补损失,事情解决。
3.若对方或保险公司拖延,可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
4.若还是无法解决,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让全责方赔偿,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全责方只走保险不赔钱且耽误交通,可拍照留证后移车,联系其保险公司定损理赔,若拖延可向监管机构投诉,仍无法解决则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有义务对受损方进行赔偿。拍照留存现场证据是为后续理赔或维权提供有力支撑,及时移车避免交通拥堵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联系保险公司定损理赔是正常的保险流程,若保险公司正常理赔,受损方的权益能得到保障。若全责方或其保险公司拖延不理赔,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是依据保险相关法规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当这些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时,受损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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