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律师您好,我兄长开中型货车,因车祸逝世,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商业险和交强险总共118万,远低于法定赔偿金额(约162万),对方以不够赔付为由,拒绝车辆定损,仅以预估损失为准,所有赔付项目按比例赔付,直到把保额用完。保险公司让我们自己找第三方机构定损,对所有不足赔付的金额后续起诉时再要求对方司机或挂靠公司完成,这种不定损赔付合理吗?
必须坚持正式定损:这是所有赔偿(包括保险内和向责任方追偿)的计算基础。对方“按比例赔付”无依据。
立即起诉并保全财产:应尽快将司机、车主、挂靠公司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同时,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司机和挂靠公司的资产,防止其转移财产。
这种不定损赔付不合理。对方拒绝定损仅按预估损失比例赔付,可能会损害你们权益。建议先找第三方机构定损,确定车辆实际损失。后续若保险公司和对方赔付不足,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报告、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起诉对方司机和挂靠公司,要求他们承担剩余法定赔偿金额。
2025-12-24 10:57:5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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