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被受理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可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若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投诉,可要求其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
2.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及时获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起诉。
3.若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投诉,要求其说明理由,若理由不合理,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1)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讨薪申请时,劳动者可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之后在规定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审理来判定纠纷。
(2)要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讨薪不被受理,劳动者有权要求其说明理由。若该理由不成立,劳动者可选择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在讨薪过程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讨薪时需及时收集证据,遇到不同部门不予受理情况要按规定流程处理,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时,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定。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被受理,要求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可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在讨薪全程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此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讨薪申请,可让其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15天内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不被受理,可要求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可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讨薪全程要收集好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维护自身权益。
结论:
讨薪不被受理分情况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受理可凭通知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可要求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可复议或诉讼,同时要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讨薪申请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可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定。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讨薪问题不被受理,劳动者可要求该部门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途径,一是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讨薪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有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讨薪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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