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合同解除权发生之日计算依不同解除情形而定。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解除权从催告三个月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催告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算,且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则解除权消灭。
2.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核验确属不合格,解除权自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算。
3.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解除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面积差异之日起算。
解决措施和建议:购房者应及时关注房屋相关情况,发现可能触发解除权的情形,及时催告开发商。同时,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如催告通知、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权益。在合理期限内积极行使解除权,避免权利消灭。
法律分析:
(1)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如果购房人进行了催告,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解除权从催告三个月合理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未催告,解除权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算,不过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解除权就会消灭。
(2)当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时,解除权自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计算。
(3)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的解除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面积差异之日起计算。
提醒:
购房者要留意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不同情形下计算方式有别,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因开发商逾期交房,有催告的情况下,解除权计算以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没有催告,从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算,且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则解除权消灭。这要求购房者及时关注交房情况,适时催告,避免权利丧失。
(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解除权自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算,购房者要留意房屋质量相关检测结果。
(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解除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面积差异之日起算,购房者收房时仔细核对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1.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3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解除权从催告3个月合理期限届满时起算;没催告的,从解除权人知道或应知道解除事由起算,且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解除权消灭。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或交付后核验不合格,解除权从买受人知道或应知道该情形起算。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解除权从知道或应知道面积差异起算。
结论:
商品房合同解除权发生之日计算方式多样,不同解除情形有不同计算标准。
法律解析:
在商品房交易中,不同情况对应不同的解除权起算时间。若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未履行,解除权从催告三个月合理期限届满时起算;若未催告,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起算,且自解除事由发生一年内不行使则解除权消灭。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后核验不合格,解除权自买受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算。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解除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面积差异之日起算。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正确行使解除权。如果您在商品房交易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合同解除权发生之日如何认定,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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