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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点大事想咨询一下
具体是什么问题呢,可以详细的说明一下你可以补充更多细节,以便我更准确地解答你的疑问
你好,可以的,建议详细叙述清楚一些可电
你好请详细说明一下你的问题
您先跟我说说具体啥事,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详细讲一讲,这样我才能更准确地判断情况,然后给您想合适的解决办法哈。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说一下
?做了什么重大调整?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注:不符合违纪、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但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以上是劳动合同法热点难点的解答,望采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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