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明确提出索要合同文本,强调持有合同是自己的合法权利,同时留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若合同所属行业有对应的监管机构,可请求监管机构介入调解。
(三)若因对方不给合同致使自身权益受损,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邮件等能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交付合同并赔偿因未持有合同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该法条表明合同形式多样,且保障当事人获取合同文本的权利。
1.先和对方协商,表明自己有权拿到合同,同时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协商无果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若合同所属行业有监管机构,可请其调解。
3.若自身权益因对方不给合同受损,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能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交付合同并赔偿损失。合法维权能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签合同后对方不给合同,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权益受损可收集证据起诉要求交付合同并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当事人都有持有合同文本的权利。签合同后对方不给合同,协商是首选措施,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有权持有合同,同时留存好协商证据。若协商无果,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借助监管力量调解。当自身权益因对方不给合同受损时,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能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交付合同并赔偿损失。若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签合同后对方不给合同,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方式维权。
1.与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提供合同是自己的合法权利,协商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2.向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合同涉及行业有对应监管机构,可请求其介入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对方不给合同致自身权益受损,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邮件等能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起诉要求对方交付合同,并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保障当事人获取合同文本的权利,遇到此类情况应积极维权。
法律分析:
(1)当签了合同后对方不给合同,首先可与对方协商,强调己方持有合同是合法权利,并留存协商过程中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动作。
(2)若协商无果,可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倘若合同所涉行业存在对应的监管机构,可请求其介入调解,借助监管力量促使对方提供合同。
(3)若因对方不给合同致使自身权益受损,可收集聊天记录、付款凭证、邮件等能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可要求对方交付合同,还能主张因未持有合同造成的损失赔偿。
提醒:
维权时要及时收集证据,不同合同案情可能有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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