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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见情形下,符合条件时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清退。合同履行完毕且承包方按约完成全部义务、质量达标,发包方需清退;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双方的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过错应清退;发包方违约如未提供施工条件,承包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清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在协议中明确清退事宜。
为保障自身权益,清退保证金时应遵循合同约定程序。承包方要留存相关证据,如证明自身已履行义务或发包方存在违约行为的材料。这样在清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凭借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25-10-07 08: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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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合同履行完毕后清退保证金是常见情形。当承包方全面完成合同约定义务,工程质量等各方面达标,发包方有义务清退保证金,这是基于合同的正常履行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
(2)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无过错,此时清退保证金是合理的,体现了公平原则。
(3)若发包方违约,如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清退保证金,这是对承包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解除协议中明确保证金清退事宜,能避免后续纠纷,保障双方权益。
提醒:清退履约保证金要按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承包方需留存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5-10-07 08:4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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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合同履行完毕,承包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且质量达标,及时向发包方提出清退履约保证金的申请,按合同约定步骤操作。
(二)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友好协商清退保证金,保留好不可抗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发包方违约时,承包方先书面通知发包方违约事实,要求解除合同并清退保证金,保留沟通记录。
(四)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解除协议里清晰写明保证金清退的时间、方式等内容。
(五)清退时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承包方收集保存自身履约或发包方违约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5-10-07 07:3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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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清退履约保证金:
1.合同履行完毕,承包方完成全部义务且质量达标,发包方需清退。
2.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致合同无法履行,应清退保证金。
3.发包方违约,如未提供施工条件,承包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清退。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协议中明确清退事宜。
清退时要按合同程序来,承包方留好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2025-10-07 06:1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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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合同履行完毕、因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违约、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几种常见情况下可清退履约保证金,清退需按合同约定程序,承包方要留存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完毕且承包方完成全部义务、质量达标,发包方清退保证金是遵循合同约定的体现。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过错,清退保证金符合公平原则。发包方违约时,承包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清退保证金,这是对违约方的约束和对守约方的保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明确清退事宜,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清退时遵循合同约定程序是对合同的尊重和履行,承包方留存证据能在发生纠纷时证明自身权益。若遇到履约保证金清退相关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2025-10-07 06:02: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