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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受伤治疗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董** 湖南-邵阳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5.09.23 00:52:52 482人阅读

车祸受伤治疗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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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车祸受伤治疗费用承担依事故责任划分确定,责任明确时由责任方赔偿或按比例分担;责任无法认定时,一般双方分担,行人与机动车事故中机动车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车祸中若事故责任清晰,有责任的一方要承担赔偿。双方都有责任,就按各自责任比例分担费用。机动车发生事故且属该方责任时,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按合同赔偿,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险则由侵权人赔偿。当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基于公平原则双方分担损失。行人与机动车事故,机动车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若遇到车祸受伤治疗费用承担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3 05: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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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治疗费用承担依事故责任划分而定。责任明确时,责任方赔偿;双方都有责任,按比例分担。

2.机动车事故属其一方责任,先由交强险保险人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商险保险人按合同赔;仍不足或没买商险,侵权人赔偿。

3.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按公平原则双方分担损失。行人与机动车事故,机动车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

2025-09-23 03:2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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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祸受伤治疗费用承担依事故责任划分而定。明确责任时,有责任一方承担赔偿,双方都有责任则按比例分担。比如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费用按相应比例承担。
2.机动车事故中属该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保险人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保险人按合同赔,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样能最大程度保障受害者权益,合理分散赔偿风险。
3.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按公平原则双方分担损失。行人与机动车事故中,机动车无过错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这是考虑到行人相对机动车处于弱势地位。

建议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定责,车辆应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以应对可能的赔偿风险。

2025-09-23 03:1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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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车祸受伤治疗费用承担与事故责任划分紧密相关。当事故责任明确时,有责任的一方需承担赔偿。若双方都有责任,就按照各自责任比例分担费用。
(2)机动车发生事故且属于该方责任时,赔偿顺序为: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若有不足,再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赔偿;若仍不足或未投保商业保险,由侵权人承担赔偿。
(3)若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通常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损失。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若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提醒:
车祸赔偿情况复杂,不同事故责任认定对应不同赔偿方式。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9-23 02: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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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拿到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以便后续确定赔偿责任。
(二)了解保险赔偿流程。若己方为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配合其完成定损、理赔等流程。
(三)协商与诉讼。若双方就赔偿问题能达成一致,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2025-09-23 01:39:5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结果,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如果有后续治疗、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后续治疗费用都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受伤是在工作期间受伤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工伤职工可能有后续治疗可能不存在后续治疗,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一种意见认为,停发原待遇,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自愿终止劳动关系是对自身后续医疗支出的一种风险承担,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和治疗费所需费用,劳动者是服务企业生产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何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不应为此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用人单位无须再承担工伤职工的后续治疗费用,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有获得救济赔偿的权利,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理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笔者倾向于第三种意见,用人单位无须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就超出医疗补助金的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根据民事活动的公平合理原则,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需要医治所花费的一种经济补偿,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是发生工伤后的延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这需要分明具体情况。第二种意见认为。第三种意见认为。在职期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定级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继续享受工伤待遇。是否终止劳动关系取决于职工自己,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属于职工自愿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种医疗费用的概略补偿、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法律界人士现存三种意见。劳动关系终止后,目前尚无对此作出具体解释,该医疗补助应可以填补治疗损失了,职工应当预见到终止劳动关系后,治疗工伤是劳动者恢复身体健康和延续劳动能力的必经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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