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清偿后债权人不能就破产债权再提起诉讼,应接受破产程序对债权的处理结果。
(二)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
(三)当破产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情况且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法起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一)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二)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结论:企业破产清偿后,通常债权人不能就破产债权再提起诉讼,但存在特殊情形可继续主张权益。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破产程序终结后,未清偿的债权消灭,债权人债权通过破产程序处理,权利主张受其约束。不过,有两种特殊情况债权人可继续主张权益。一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可请求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二是破产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债权人可依法诉讼维权。如果您在企业破产债权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想了解更多法律权益和应对办法,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法律分析:
(1)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清偿完毕后,债权人不能再针对破产债权提起诉讼。因为破产程序终结后,未获清偿的债权会消灭,债权人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已得到处理,权利主张受该程序约束。
(2)存在特殊情况。一是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若发现破产人有应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二是当破产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债权人需留意破产程序终结后的两年期限,若发现可分配财产应及时主张权利。遇到破产程序违法违规情况,应及时咨询以确定诉讼策略。
企业破产清偿后,通常债权人不能再就破产债权提起诉讼,因为破产程序终结未清偿债权消灭,债权已通过破产程序处理且权利主张受其约束。
但存在特殊情况可采取行动:
1.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发现破产人有应供分配的其他财产,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追加分配。
2.当破产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并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建议债权人密切关注破产程序进展,保留相关证据。在发现有可供分配财产或程序违法情况时,及时收集资料并向法院提出合理诉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专业解答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它首先体现在公司资产破产清算的受偿顺序方面,它是排在债权之后比普通股优先;其次它在股利分配顺序方面较普通股优先,而且通常按事先约好的股息率发放;再次,优先股通常在股东大会上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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