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在婚姻关系中,要清晰辨别财产是否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做好相关证据留存,如婚前财产的购买凭证等。
(二)处理财产分配。离婚时,对于上述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另一方不应主张分割,应尊重财产归属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律程序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1)一方的婚前财产,由于是在结婚前就已经获得,其所有权明确属于个人,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建立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因人身损害得到的赔偿或补偿,这些赔偿是对其身体伤害的弥补,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这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的意愿,应尊重其对财产的处分权,归一方所有。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与个人的生活紧密相关,具有特定的人身依附性,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提醒: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准确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了解以避免财产分配纠纷。
结论: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范围,仍归一方所有。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在结婚前就已获得,自然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是对其身体受到伤害的弥补,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应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意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特定人身依附性,也属于个人财产。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同样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进行分割,上述个人财产仍归一方。如果对财产分配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范围。这些财产具有各自特点,婚前财产在结婚前已取得,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有特定人身属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遵循相关人意愿,专用生活用品有特定人身依附性。
2.离婚时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述列举财产仍归一方所有不参与分配,这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避免个人财产因婚姻关系变动被不合理分割。
3.为保障自身财产权益,在婚前可对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界定和记录;在接受遗嘱或赠与时,确保相关合同明确财产归属;遇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若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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