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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9年进入公司,途中签订了两次3年合同。最后一次就签订了长期合同。2018

ask****391 重庆 合同效力咨询 2018.03.27 23:59:00 146人阅读

我2009年进入公司,途中签订了两次3年合同。最后一次就签订了长期合同。2018年2月份公司和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我无过错。公司的理由是架构调整。请问该怎样赔偿我呢?8.5年加1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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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890条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应该按照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018-03-28 01:47:46 回复
咨询我
182155504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广元 咨询解答:65571条

可以主张每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8-03-28 10:09:09 回复
地区:重庆-江北区 咨询解答:1069条

符合法律规定

2018-03-28 06:44: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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