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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份遗赠的时候如何认定遗赠的法律效力

李** 四川-凉山 遗产继承咨询 2018.03.26 10:49:14 12人阅读

我朋友的爷爷去世的时候立下了七份遗赠,现在遗赠发现了分歧,七份遗赠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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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1、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2、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同时又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2018-03-26 10:5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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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七份遗赠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上述规定意味着如果立遗嘱人立有多分遗嘱(公证遗嘱除外),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最终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除公证遗嘱以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是相同的。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首先,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 律师进行遗嘱见证的优势
  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音像遗嘱。 所有立遗嘱的人均希望自己所立遗嘱合法有效,在自己百年之后能实现自己的遗愿,使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不产生纷争。专业律师则可以帮助立遗嘱人订立一份合法有效、体现真实意愿的遗嘱。

2018-03-26 10:5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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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 赠具有如下特征:
(1)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受遗嘱人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 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3)遗赠须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并明确表示接受时才发生遗赠的法律效果。
(4)遗赠是在遗嘱中规定的,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
(5)受 遗赠人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
二、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
(2)遗嘱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其优先性表现在: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相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4)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
三、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之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后生效行为与生前生效行为的结合,而遗赠属于死后生效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的行为。
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5.《继承法》中关于受遗赠人以及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 上述规定并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当事人,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本身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就扶养、遗赠相关事宜达成合意的一种书面表示,从协议成立之日起 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享有受扶养的权利,但同时应当承担生前妥善保管遗赠财产并在死后将财产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义务;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 财产的权利,但必须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受扶养人死亡时实现。
四、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注意的问题
1.扶养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扶养人应承担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2. 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为:遗赠人、扶养人,不宜用遗赠人、受遗赠人或者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称谓。因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 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6条也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 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五、遗赠扶养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扶养人(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3.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各称、数量、处所。
4.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所以,它其实是个复杂的法律关系。它是2个法律关系组合而成的,一个是遗赠,一个是抚养。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为遗赠其实是附属于该协议下的一个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
综上所述,遗赠抚养协议从成立就开始生效,但是其中的遗赠,则根据受遗赠人是否履行协议中的内容,还需等到遗赠人死亡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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