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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李** 安徽-淮南 房产纠纷咨询 2025.08.14 16:08:43 385人阅读

夫妻房屋赠与合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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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夫妻房屋赠与合同前,确认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保证签订过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二)若希望房屋产权顺利转移,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若想让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可选择签订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或对合同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5-08-14 20:45: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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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房屋赠与合同通常有法律效力,只要签订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生效。

2.房屋是不动产,要办产权登记才能完成产权转移。若赠与人在产权转移前撤销赠与,受赠人拿不到产权,但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

2025-08-14 20:26: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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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房屋赠与合同通常有效,但房屋产权转移需办理登记。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公益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要求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夫妻自愿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满足这些条件时是有效的。然而,房屋作为不动产,其产权转移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若赠与人在产权转移前撤销赠与,受赠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但能依据有效合同追究赠与人违约责任。而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如果在夫妻房屋赠与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或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8-14 19:5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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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房屋赠与合同通常有法律效力,前提是满足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但房屋作为不动产,产权转移需办理产权登记。
2.若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受赠人虽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却能依据有效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随意撤销。

解决措施与建议:
-签订赠与合同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
-受赠人要及时督促办理产权登记,保障自身权益。
-若想确保赠与不可随意撤销,可选择对合同进行公证或使赠与具有公益性质。

2025-08-14 19:00: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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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夫妻房屋赠与合同生效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行为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2)房屋作为不动产,产权转移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若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受赠人不能获得房屋产权。
(3)受赠人虽无法获得产权,但可凭借有效合同追究赠与人的违约责任。
(4)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随意撤销。

提醒:签订夫妻房屋赠与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若涉及公益或公证赠与,赠与人需谨慎决定。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8-14 17:11:0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法律意见】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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