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辽阳法律咨询 > 辽阳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刑事案子监视居住是什么流程

刑事案子监视居住是什么流程

邓* 辽宁-辽阳 强制措施咨询 2025.07.21 00:57:35 427人阅读

刑事案监视居住是什么流程

其他人都在看:
辽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辽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监视居住是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流程严谨规范。

1.决定阶段:公检法机关依职权对符合条件者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制作决定书。此环节需准确判断适用条件,确保决定合理合法。
2.送达阶段:将决定书及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保障信息传递准确及时。
3.执行阶段: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决定书,告知应遵守规定,并采取电子监控等方式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执行中要严格遵循规定,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4.解除阶段:期限届满,及时解除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建议公检法机关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公安机关严格执行规定,加强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确保监视居住措施顺利实施。

2025-07-21 05:24:0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公检法机关可依职权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决定,这体现了法律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与保障公民权利间的平衡。
(2)作出决定后,需将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明确了各部门在监视居住程序中的职责分工,有助于规范执法。
(3)公安机关执行时要向相关人员宣读决定书并告知应遵守规定,保障了被监视居住人的知情权。
(4)执行中采取电子监控等方式监督,确保了监视居住措施的有效实施。
(5)期限届满及时解除并通知相关方,防止超期限制人身自由。

提醒:监视居住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被监视居住人要严格遵守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措施;公检法和公安机关也需依法依规执行,否则可能导致程序违法。若对监视居住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1 04:31:00 回复
咨询我

(一)公检法机关在判断是否符合监视居住条件时,要严格审查证据和事实,确保证据充分、事实清晰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法定监视居住情形。
(二)送达决定书及执行通知书时,要确保送达程序规范,留存送达凭证,避免出现送达失误。
(三)公安机关执行时,宣读决定书要清晰、明确,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完全理解监视居住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四)执行监督过程中,合理运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保障监督效果同时避免侵犯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五)监视居住期限临近届满时,提前做好解除准备,及时办理解除手续并通知相关各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5-07-21 03:05:07 回复
咨询我

监视居住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措施,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地点。

1.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者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制作决定书。
2.把决定书和执行通知书交给公安机关。
3.公安机关执行,向当事人宣读决定书并告知规定。执行时可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配合。
4.期限届满及时解除,并通知当事人和有关单位。

2025-07-21 03:00:2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监视居住是公检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明确流程且期限届满需解除。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检法机关有权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监视居住决定。先是依职权制作决定书,接着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时要向相关人员宣读决定书并告知应遵守的规定。执行中可采取电子监控等方式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需配合。这样做既保障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当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必须及时解除并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如果您在监视居住相关方面有疑问或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5-07-21 01:34:5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监视居住程序的意思问题解答如下,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告知其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宣布后应当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住处、居所或者会见其他人员的,批准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后,人民检察院、人民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公安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重复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的条件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

您好,针对您的监视居住程序的意思问题解答如下,监视居住程序是什么意思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院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监视居住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公安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其本人在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告知其违反规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人民检察院、人民在宣布后应当立即将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住处、居所或者会见其他人员的,批准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后,人民检察院、人民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院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要求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公安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重复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的条件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决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公安机关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侦查结束后交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觉得不构成犯罪的、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免予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检察院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则就要进入公诉程序,案件即会交到进行审理,最后由判决,结果可能是判处刑罚、或者免于刑罚。《检察院刑诉规则》中第七十三条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第六十条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1、由公安机关执行。2、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由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检、法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案件决定取保候审的。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作地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2)特定重大犯罪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监视居住后的流程怎么走

    专业解答在被监视居住后,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证据收集进度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如果证据充分,可能会将案件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撤销监视居住或更换其他措施。在被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执行场所,以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024.10.24 1974阅读
  •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解除流程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关于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解除程序,我们需要关注它们的有效期限,通常不能超过法定时间限制。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比如不再需要追究责任了,那就要解除这些措施。 在特定情况下,执法机构是有权依法解除的。 解除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制作并发放相关决定书,还要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总的来说,这些程序的目的就是确保公正和及时的处理,同时保护个人权益。

    2024.09.26 1322阅读
  • 监视居住过了6个月没通知,程序合法吗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期满后应解除或变更措施。在此期间,案件侦查、起诉与审判不得间断。若不应追究刑责或期限已届满,应立即解除措施并告知相关当事人及其单位。当事人及亲属应高度关注时限问题,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2024.07.14 2391阅读
  •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流程需要多久

    专业解答1.我们承诺三日内明确回复。 2.收到申请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日内须明确决策。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需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解释原因。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执行期最长为十二个月。

    2024.06.30 1343阅读
  • 监视居住的程序有什么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监视居住的程序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8 2031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